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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節以及我的生日剛過,今年恰巧只隔一個禮拜。

其實我和我〝腦翁〞沒什麼情人節送禮的習慣,畢竟那應該叫做〝商人節〞。

So,從第一年我們因為熱戀期,所以那時的男朋友現在的腦翁傻呼呼的去7-11買了一支金莎花給我驚喜(結果因為我不吃巧克力,結果還沒吃那隻花),

然後一起去貝里尼吃了個晚餐,然後狠狠被凹了一頓,並且沒吃飽後,就再也沒慶祝過情人節。

總只是和對方說聲:情人節快樂。


今年,我卻送了他一份情人節禮物。

其實是因為五月去香港時,經過Camper他看中了一雙鞋,結果不知道是因為香港的價格比較高,還是新品的關係,所以那時他乍舌一下,覺得太貴,沒必要買下手。

但我那時,就在偷偷的想說要買給他(可見這個女友心機有多重,呃,是多用心)。

因為Johnny對他自己本身真的很節省,穿的衣服很省,用的3C很省,只有吃的很敢花哈哈!

很少聽到他說一件衣服或一雙鞋「不錯!」

如果一聽到,做女友的當然要旁敲側擊,毫不手軟的給他買下去啊。

就是以下這雙鞋,只是可惜好像應該買咖啡色的會更好搭說usa.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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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故意等到情人節隔天再拿給他,ㄎㄎ,想說這樣比較有驚喜感嘛。

他一打開後車箱,看到Camper的袋子就直說「妳什麼時候去買的!!妳什麼時候去買的!!」

大概重複了10次吧...(希望不是因為詞窮哈哈)然後一臉驚喜樣。

啊啊,那個表情真的叫人忘不了。

我想,這就是給人驚喜反饋的禮物哪!


沒想到過一個禮拜,他也來給我這招。

生日前兩個晚上說〝要和男性朋友約會〞,這什麼爛理由,哈哈。

我用膝蓋想了一下,他應該是要去買我的生日禮物XD


果然生日前天我們一起慶祝時,他也用同一招,噗雌(只是都被我猜到了)。

無妨啦,心意最重要。

但一打開看到是我一直很想買的speedy 40,還是真的很開心啊!

之前有和他去微風專櫃詢價,不過當時對要買老花款speedy 40還是要棋盤格款 speedy30舉棋不定。

因為從好幾年前,在路上曾經看到一個女生拿著speedy 40帥氣的模樣,就讓我奠定一定要買下他的決心啊。

畢竟那麼大的size真的不是每個人都喜歡,但我就是愛3.jpg   


她的玉照以下:

1_15115752968.jpg  


拿到禮物的隔天,我就很三八的帶去宜蘭玩了。

哈哈哈,本來我還有點猶豫,Johnny說我不這時候拿不然要什麼時候拿?

也對啦,這種款式本來就是平常拿的款呀。

尤其提把的部份,我希望他趕快變成漂亮的奶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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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汗顏的膚淺禮物記。

現在,Johnny時不時的就很愛拿〝旁敲側擊〞這詞來使用,哈哈哈。

算是一種後遺症嗎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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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氣少女廢歐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