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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我一定有某種程度的強迫症。

 

我好喜歡換版面,比換衣服的頻率還快。

難道換了版面文字就會比較好看? 雖然這是小學生也知道不可能的事情。

不過,總是以「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道理來催眠自己,有其必要性!

可笑的是,換了這個版面,我以前曾經用過呢。

所以到頭來,我只不過是走了一遭之後,卻又走回頭路嗎?

 

總是在不斷嘗試,喜歡,不喜歡,再度嘗試變換中度過。

 

不管是對食物的口味/對飲料的口味/對書本的口味/對電影的口味/或是對人的口味。

似乎都難以逃離這樣的模式。

 

 

可是我相信無論如何,都不是白走一遭,

因為多走了那一遭,我就已經不是當初的那個我了。

 

 

每件事情,都會在我身上留下一些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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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氣少女廢歐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