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想要哭泣時,必須要關著燈確定周圍漆黑,臉頰還留著剛剛酒精發酵的灼熱,然後才能連自己都開始譴責自己前的十秒鐘,偷偷的讓淚滴流下。
我懼怕黑,在此時卻希望黑暗將我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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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想活成自己想要的那樣子。
自信自在溫暖充滿智慧,然而卻不是說出口後就能輕易做到。
在心情不佳時,下意識的很喜歡買筆。油性的中性的粗的細的各種顏色的,寫起來滑順瀟灑的寫起來鏗鏘有力的。
曾經以為買到有史以來最好寫的筆,於是見獵心喜洋洋得意,走到哪都帶著它,如獲珍寶。
過了一陣子,不知道是太久沒有使用還是怎樣,覺得不像當初那麼好寫了,怎麼寫總是卡卡不對勁。
在紙上不再像職業溜冰選手一樣那樣輕易的搖曳生姿,反倒是像個硬要穿高跟鞋的小孩,每走一步就狀似要跌三跤那樣的滑稽。
我搖搖手上的筆,忍不住仔細端詳,是不是無意中將它摔斷水了?還是當初對它的愛只是一場迷人的誤會?
應該堅持下去寫它個一天一夜直到恢復原有風采,還是乾脆再買一支免得朝思暮想日夜傷神?
最近的人生也是被女神卡卡附身,而且附身得緊,請乩童起乩可能都不見得有用。
心裡卻不斷浮現疑問的泡泡,覺得自己在某人生命中的重量輕如鴻毛,古人說見微知著,我在那些微小裡看不見自己在對方眼瞳裡的存在。
於是開始懷疑,愛。是種近乎幻想的真理。
由冷卻到熱情,需要時間醞釀;而由熱情冷卻也需要一段時間,兩者皆不是一蹴可幾。
不知道冷眼算不算是冷靜的一種?但對我來說,只有心開始冷卻,眼神才會開始不再帶任何溫度。
當還是微溫時,要回到常溫甚至熱情,也許沒有那麼困難,但是當冰山逐漸形成,要成為滾燙的水,就不是那麼容易了。
「
如果有一天,溫柔的愛,無法得到回應
我們就會用激烈的爭吵、激動的言語來爭取對方的愛
這是人性,這是天性,這是我們希望用最一種方式得到重視
那些激動,都是因為太愛
如果這麼愛過,如何忍耐被如此冷漠對待?」
「
有時候,到一個時間點
說抱歉,就是沒有用的
因為,你已經不值得相信了」
--二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