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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自己喜歡的事情,雖然熱衷,想進行卻總是三分鐘熱度。

後來我發現也許不是三分鐘熱度,而是維持自己的步調走著。就像有些人每天持續5分鐘作一件事,而我是一個禮拜做三次,一次15分鐘那型。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步調。別人的步伐不一定適合自己,我到現在才遲鈍得陸陸續續明白。

就像我們看的《我如何考上X大》、《賺進千萬好簡單》、《5分鐘搞定收納》...這些都只是方法...之一。

只是一個指引,並非解答。

 

噢,扯遠了。

我要講的話題是自己喜歡做的事。

因為喜歡文字,所以從媒體繞了一大圈跳進出版,熟知現在又做著毫不相干的事。

要說有點遺憾總是會有的,但真正的深愛著某些事(或人),你會知道你的生活(或思想)總是離不開它。

曾經覺得自己江郎才盡,寫的東西乾澀重複,像輪胎皮般毫無味道。

也曾經在部落格停筆一個多月,好幾度面對著不停閃動的指標發呆,任由時間流盪,卻擠不出幾個字。

曾經對我而言如此重要的文字,卻活生生變成另一個星球的語言,它行經我的身邊,卻與我毫無相關。

痛苦掙扎,一直到雙手投降放棄。

然後有一天,我發現我又走到這個門口,輕輕開啟門把,好像面對著熟悉不過的路,走了進來。

於是,我知道,我回來了。

 

 

 

 

 

※之前參加痞客幫讀創館的松浦彌太郎《自在的旅行》心得徵文活動,本來已經忘記的,猛地想起來。

 發現自己得獎了,可以得到松浦彌太郎的新書一本,由衷的小小的虛榮的開心了兩天:D

 

 

「如果要問我旅行的樂趣是什麼?就是即使到了幾乎一無所知的地方,
 那裡也必定有耀眼之處,而自己親自將這些光芒一個一個拾起收集起來。
 希望讀者能在書中,感受到這些小小的耀眼的美好。」──松浦彌太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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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氣少女廢歐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