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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東西的時候,我習慣把手上所有的東西都取下。
無論是掛在手腕上的20歲生日禮物Tiffany手鍊、戴在左手無名指男友送的鋼戒、右手自己送自己已經稍微褪色的金色蝴蝶結戒指或是那好幾圈又大又吵的手環。
平常的我總是習慣帶這些叮叮噹噹,甩動搖晃時吵的要命的ㄍㄟ西。
拿掉這些東西,一方面是打字以及辦公實在不是很方便。
總是鏗鏗鏘鏘不是撞到桌子,不然就是卡到手指的感覺,不舒服。
另一方面也怕影響到其他人,但,還沒吵到別人自己就先受不了了。
又或許,是因為自己需要全然的放鬆與掙脫感,才能進階放鬆自己的思考方式和腦子。
就像有些人回家後,總是習慣脫光光只剩下一件內褲一樣。
現實中有形的束縛如此容易取下,無形的庸人自擾又要如何說服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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