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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為何,跨過30歲後,才發現自己的在意的小毛病小眉角挺多的。

對人的小毛病,對態度的小毛病,如廉價毛衣上的毛球,用指尖捏除後還是生生不息,覺得困擾又不耐。

 

這話要從哪兒說起呢?

應該是說,我個人覺得,我的朋友不一定等於妳的朋友

反之亦然。

 

朋友A和朋友B都是我的朋友,AB之間有幾面之緣,但也不至於可以聊天談心的程度。

朋友B之前創業,身為朋友的我們當然自掏腰包購買了一些他的東西,作為創業的一種支持。

但自從有次朋友A跟我說,朋友B私下曾想贈送A自己做的東西,但因為是免費的,所以A也不敢收而拒絕(更何況它們並沒有那樣的熟)

那時我就覺得有點疑問,把我們當好朋友的B跟我們收錢,但是對A卻分文不收,整個非常大肚的大方贈送,

這邏輯,不奇怪嗎?

 

當然,我很快地知道,是因為A的人脈比我們廣闊得多,如果得到A的心/嘴,無形中也等於打通了通路。

只是我的疑惑如下:

1)B私下找A想談合作,禮貌上不用先告知我嗎?畢竟A是我的朋友啊。

2)B私下送免費的東西給A,會讓我解讀成,原來你對好友要收費,對一般朋友倒是免費大贈送?

 那我們之前的支持算什麼?還是在利益底下,妳的原則可以變調?

 

如果你真的尊重所謂朋友,是否在跨過線之前,應該先告知一聲?

我相信這不是「噢我沒有想那麼多」可以搪塞的,妳曾經當上職場的主管階級,坦白說,我才不相信妳真沒有想那麼多。

連走在路上與陌生人擦身,也是要說聲「借過」的吧?難道跟所謂朋友告知一聲很不必要嗎?

可這整件事情從頭到尾,B對我吭都沒吭過一聲,所有的事情我都是從A那邊才知道的。

 

每個人都有對待朋友之道,或許每個人都不太相同。

但我相信「尊重」,絕對是最基本的。

請你先學會尊重我,我才能放心將我的朋友交給你,成為你的朋友。

而這整件事讓我覺得,人真的不要踩過線太多,連最後一點點朋友的情分都用掉啊。

 

 

 

 

 

 

廢歐娜's murmur:小時候都很怕當"壞人",但這種時候也只有"壞人"可以大言不慚的直言我討厭妳這樣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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