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突然注意到部落格的總人次達到100,000人次了。

突然有點發怔,因為這個人數好不切實際好虛幻啊。

雖然我也不是甚麼有名部落客一天人次可以到幾千幾萬那樣人聲鼎沸,但,只要有數字就會有虛榮。

要說完全對數字無感視數字如浮雲絕對是거지말(說謊)

雖然這六年的十萬人次,算下來一天才42.29個人(驚),還真不是普通的少啊哈哈哈。

但叫我為了增加人氣寫些大家比較喜歡看的妝容或搭配文我也生不出來。

私以為,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天地,硬要去沾些什麼邊,只會讓自己四不像。

 

從07年開始這個部落格,其實當初是專注在無名的,這裡完全是日記般沒有人知道的秘密基地。

一直到09年才慢慢地將重心從無名牽至痞客幫,將近六年的時間也習慣了,部落格對我來說絕對是與日記差不多同等的發洩管道。

以前無名的部落格像是匿名的情書,寫給情人寫給朋友;

現在則是像寫給自己的家書,或是發洩或是期許或是紀錄。

即便型態改變了,仍然是不可或缺的存在。

這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的日子,我也因此認識了許多好朋友,

有些是從無名就認識,一起搬過來的,有些是到痞客才認識的。

有些人說現在科技日新月異,網路交友都是虛幻不真實的,

我卻認為網路只是一個工具和媒介,就像公司同事藉由公司的環境認識彼此一般,沒甚麼不同。

更何況,在現實中認識的朋友就比較交心更為長久嗎?

重要的不是媒介和管道,而是彼此是否有真心吧。

 

從剛開始工作的菜鳥到邁入而立之年,從踏入電視圈轉戰出版然後又到現在變成自己創業的公司,心境的轉折也是非常九彎十八拐。

感情方面從一片混沌到現在穩定且成為很有種的擺爛人妻,有時回頭看過去的文章,還會不可思議當初怎能寫出那麼〝情感豐富〞的東西。

說也奇怪,人在不同環境不同時刻寫的東西,也會截然不同。有時甚至看不出來是同一個人寫的。

就像香水擦在不同人身上,隨著體味和時間、體溫等等因素,散發出的香味也會不一樣。

所以這也是文字有趣,並且讓我想持續寫到不能寫為止的原因。

現在回頭看二十幾歲寫的東西,跟十年後再回頭看現在寫的東西,心情鐵定又更有趣吧。

 

唯一能確定的是,不管有沒有第二個或第三個十萬人,我會一直寫,至少我還有我自己這個讀者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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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氣少女廢歐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