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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從來沒在一起。

硬要說,只能說自從一次公司朋友聚會後,他刻意打電話給她問她是否有平安到家開始。

之後曾經出去吃過幾次飯,有時早上會有星巴克的咖啡在她的桌上,他會刻意叫她去他的部門只為跟她聊兩句或是拿點心給她。

他們不曾牽手,只是走得很近,任何曖昧都無法低調得起來的。

面對身邊朋友起鬨,他們總是有共識的用那句明星很愛用的藉口:「只是談得來的朋友。」

他們都知道彼此之間有一條隱形的線,說不上來是甚麼。

卻在打鬧,一個話題接著一個話題之餘,把他們隔成兩個世界。


曾經說她很特別。

「特別」似乎是等於「我不能跟你在一起,但是你別離開我」的理由。

每個人幾乎聽了特別這兩個字,便什麼也聽不下去了。

至少我在某人心目中是somebody,不是nobody。

這自欺欺人的糖衣,讓人甘願舔舐著它,直到嚐到那藏於禍心的毒藥。


兩個相同的星座,面子同樣的比甚麼還重要。

他們最後也最親密的碰觸,是有次他酒醉後的親吻。

然後她明白,他們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只是她不知道他嗅到了那味道沒有。


她被求婚了,他準備結婚了。

當然,對象並非彼此。

我想,他們對於這結論都太明白。

只是屏除了曖昧,反而變得無話可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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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過氣少女廢歐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