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完《心願清單》這本書,果然就著了魔。
也想要擁有一份自己的心願清單。
好吧,我承認我是個三分鐘又愛跟風的懶人。
常常決定什麼事情,然後可能又因為懶就擱置/放棄/暫停/忘記/無解了。
懶惰,只是個藉口我知道。如果我知道我只剩下一年的壽命,我應該以上的話都會收回。
話說,如果我只剩一年的壽命,那會不會花時間寫blog呢?
這倒是一個好問題。
屙,我又離題了。我要說的是...心願清單(My Bucket List),對。
那本書女主角要幫她只有一面之緣的朋友完成她的心願,因為如此,也開始慢慢審視自己的人生。
我的心願沒有像女主角的心願那樣辛辣:不穿胸罩上街、減掉45kg(能減掉5kg就要偷笑了)、親吻陌生人、捐大筆錢給慈善機構...
但有些看似比較容易達成的心願,在第三者眼裡看來,似乎容易讓人動了心。
「我是不是也有些想要做的事?是我這輩子非得完成的事?」
老掉牙的cliche,人生苦短,珍惜當下。但真正把握每一秒的又有幾人?
如果有幾件非得在期限內完成的事,我們還會容許自己坐在電視機前,亂無目的的轉台嗎?
這本書有趣的地方是,故事完結後,作者提供幾個也想要列自己的心願清單,卻不知道從何下手的方法。
包括和朋友一起寫下如果明天是自己的最後一日,最想做些什麼事?(我真的腦袋一片空白,應該會和我的親人愛人朋友立馬去花蓮台東,然後最後待在墾丁)
寫下五件事情:分別是1.喜歡做的事 2.從沒做過的事 3.以前做起來很快樂,但已經不再做的事 4.害怕做的事 5.覺得自己不喜歡的事
以目前的財力和時間衡量,這些事情必須可以完成。在朋友面前將這份清單大聲唸出來,下次聚會前每個人至少要完成其中一項。
寫下未來五年內,想做的五件事。
我用的是第三個方法,但五年覺得時間太久,於是我先立下三年內的期限,我希望自己能夠完成的五件事情。
只是立即的寫下來,日後如果有想到更重要的事情,隨時可以重要性高低替換。
1)上一年的瑜珈課不間斷。
2)學習一項才藝,並且將成果分享給親朋好友。(烹飪、手工藝、樂器...非語言類皆可,分享則是為了證明不只是上一堂課充數,而是真的有成果)
3)去巴黎。親眼看巴黎鐵塔(到鐵塔上看巴黎的風景,如果可以的話),坐在咖啡廳露天座喝咖啡。
4)投稿報紙,並被刊登。
5)世界展望會認養小孩,每月定期捐款。
6)一個人旅行(兩天一夜也可以)。
7)...
寫下心願後,才發現其實有很多事情曾經浮上心頭,有衝動去做,卻遲遲未做。
第一件事就是去世界展望會先捐了第一筆的款項,認養了第一名小孩。
但只要一起頭之後,好像就源源不絕...甚至會出現藏在心裡許久,卻總是被擱置的事情。
其實,真的沒有那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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